2022年山西6.2亿吨煤炭“保供”24省区市******
中新社太原1月12日电 (记者 杨杰英)煤炭大省山西在2021年保供16个省区市的基础上,2022年煤炭日均产量达到356万吨,以长协价保供24个省份电煤6.2亿吨。
1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太原开幕,代省长金湘军作政府工作报告。
金湘军表示,在能源供需紧张形势下,山西每天约23万产业工人日夜奋战在井下生产一线,约200万吨煤炭源源不断输送到全国各地,为全国能源保供作出了重要贡献。
山西之重,在乎能源。过去五年,山西深化能源革命,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推进5G智慧矿山建设,开展煤炭绿色开采试点,煤炭先进产能占比提升至80%,产量达到13亿吨、位居全国第一。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未来五年,山西煤炭先进产能占比达到95%左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4%。
2023年,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山西将加快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力争煤炭产量达到13.65亿吨,做好电煤稳价保供。(完)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