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手艺人赶制五福糕点迎新年 守护“舌尖上的年味”******
(新春走基层)泰安手艺人赶制五福糕点迎新年 守护“舌尖上的年味”
中新网泰安1月11日电 题:泰安手艺人赶制五福糕点迎新年 守护“舌尖上的年味”
作者 刘小东 付刚 孙婷婷
将小麦细细研磨成粉、过筛,然后将小麦精粉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与水搅拌制成水皮,一部分与猪油混合,制成油酥芯,再将水皮、油皮均分成同样大小,把油皮包入水皮,擀成牛舌状,折叠两次,擀圆,包入以九蒸九晒传统工艺制作出的馅料……1月11日,泰山五福糕点传承人亓永利与其他糕点师傅正赶制五福糕点。
泰山五福糕点传承人亓永利正在制作糕点。 司刚 摄当天,在位于山东省泰安市的泰山五福糕点行生产车间内,一股香甜萦绕鼻尖。身穿统一工作服的几名工作人员正分工合作,制作出一盘盘诱人的糕点。在一处工作台上,一名糕点师傅正用精心雕刻的红木模具制作泰山五福糕点,从模具中压制出的糕点,造型各异,有葫芦、寿桃、鱼,以及带有福、禄、寿、喜、财等字样的糕点。
制作糕点使用的模具。 司刚 摄糕点压制成型后,放入烤盘烘烤。烤制出的糕点,饼皮雪白,口感软糯,满是麦香清新气息。
泰安手艺人制作的五福糕点。 司刚 摄在亓永利看来,泰山一带向来有浓厚的平安“福”文化,因此泰山五福糕点结合泰山文化,将“富贵、长寿、康泰、民安、善终”的五福文化融入,制作出了具有泰山饮食文化特色的泰山五福饼。
泰安手艺人将制作好的饼胚放入烤箱中。 司刚 摄“春节临近,我们制作的泰山五福糕点也进入了热销期,尤其是糕点蕴含着‘泰山五福’文化,非常受消费者青睐。”亓永利告诉记者,泰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泰山五福糕点制作技艺制作出的产品有牛舌饼、蜜三刀、枣花饼、鸡蛋糕、宫廷桃酥等,造型均取自南宋古籍图画,并使用传承下来的红木模具纯手工制作。
泰安手艺人制作五福糕点所使用的芝麻、玫瑰花等食材。 司刚 摄“我们使用的模具,有家族传承下来的,也有四处收集来的,有的模具甚至有长达百余年的历史。这些模具制作精细,每一道纹路都是当年的糕点师傅精心雕刻,用这些模具制作出来的糕点样式精美。”亓永利介绍说,泰山五福糕点采用的原材料均为泰安当地特色农作物,如板栗、核桃、桃花、女儿茶、徂徕山散养山鸡蛋等,是地道泰安特产。
泰安手艺人制作的五福糕点。 司刚 摄“泰山文化博大精深,作为中式糕点的传承人,我将积极响应中式糕点复兴,继续深入挖掘泰山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亓永利称,他将把中式糕点制作和泰山文化结合,不断研发泰安本土特产,保护传承泰山饮食文化。(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