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立坤介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为《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浙江、广东、江苏、河南、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
田立坤建议,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整合各领域、各地域、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周全的保障和支持,建立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
其中,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创新数据交易模式,拓宽数据交易渠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
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
做好产业数字化。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工业、商务贸易、智慧物流、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
加强治理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
【视频】APUS创始人李涛谈互联网企业发展:尊重用户、保持创新、积蓄人才******
【TMT前沿】
“新基建”成为行业发展新趋势,将催生哪些发展机遇?APUS创始人兼CEO李涛介绍,5G和工业互联网的发展,给安全企业带来了巨大市场机遇。面对这样一个万亿级的市场,需要国家层面制定相应标准,让更多有技术、有条件的安全企业参与进来,进入工业互联网市场,更好地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谈及企业未来发展,李涛认为,首先,要尊重用户。互联网产业本质上是一辆在用户需求车轮上建造的马车,离开了用户需求就会失去市场。作为一家互联网企业,保持领先竞争力,就要尊重、捕捉用户需求,为用户做好产品服务。
其次,要保持创新。互联网企业最大的竞争优势是它的创造力和创新力。作为一个技术主导型的产业,互联网没有了技术创新,就没有了前进的动力。这里可能包括理念的创新、市场的创新、模式的创新、产品的创新等,但基础是技术领先,技术创新是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驱动力。
第三,要积蓄人才。保持人才竞争优势,不断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形成足够大的人才密度,这是一个企业持续实现创新力、保持技术领先的重要手段。
采访:李政葳
摄像:王宏泽
后期:孔繁鑫、姚坤森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